广东录音师协会就协会章程修订召开全体会员大会
来源: | 作者:gdareadmin | 发布时间: 2021-08-02 | 79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广东录音师协会旧章程由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于2006年草拟成文,2011年第二届换届后经民政部门审核公示。经历多年发展后,章程部分条文和表述已不适合现状。

 

为此,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50号)、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》(粤发〔2012〕7号)、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》(粤民发〔2015〕70号)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,协会按民政部门提供给的范本及相关指引,对协会章程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通过了民政部门的初审。


7月20日,协会在广东广播电视台109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第二次全体会员大会对新章程进行审议表决。大会首先由夏倜会长介绍协会工作现状,及后由副秘书长伦纳新介绍协会新章程的修改内容,最后由参会会员对新章程作出表决。

 



本次大会应到176人,实到132人,表决同意132票,不同意0票,弃权0票,通过人数符合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要求,因此协会新章程顺利通过并即时生效。广东录音师协会将严格按照新颁布的章程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,提升服务水平,展现协会的社会责任感。欢迎各位会员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,为协会的发展出谋献策。

 

在此感谢民政部门对本次章程修订的指引和帮助,同时感谢广大会员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和配合!

 

具体章程可参考协会官网链接:http://www.gdare.org/page22